中医证本质与内分泌激素关系的理论探讨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2025-01-21

该文章于2006年由申维玺教授和孙燕撰院士共同撰写发表于《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文章围绕中医证本质与内分泌激素的关系展开深入探讨,通过多方面分析论证激素并非中医证的本质,深入分析了中医证本质与内分泌激素之间的关系,为中医证本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研究得出以下关键结论:

1. 激素不符合证本质的标准:尽管激素在中医证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异常变化,但其生物学作用不能较好地解释某一种证的全部证候和实验室指标的改变,不符合中医证本质的标准。

2. 激素的作用特点与证的发生规律相冲突:证的发生规律与激素的作用特点不相符合,表明激素不大可能是证的本质。

3. 激素在证中的改变是继发性改变:在证的发生发展过程中,激素的变化是继发性的或伴随的反应性改变,而不是本质性的改变。

4. 激素对于证候的调节是间接作用方式:激素通过调节细胞因子的基因表达水平起到调节和影响中医证候的作用,不能被认为是证的本质。

5. 细胞因子是证的本质:在炎症性疾病过程中,细胞因子是病变器官和组织内产生的炎性调节物质,是原发性改变,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面,而激素的改变是继发性改变,因此细胞因子应该是证的本质。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 激素的基本特性

作用方式与分类:激素由内分泌腺或细胞合成分泌,作用方式有内分泌、旁分泌、自分泌三种,分为含氮激素、类固醇激素、固醇类激素、脂肪酸衍生物四类。其受体决定作用特异性,能识别并结合激素引发生物学效应。

作用特点:包括特异性和非特异性调节作用。

二、 激素不符合证本质标准:虽中医证发生发展中激素常异常,如阳虚、气虚证肾上腺皮质激素合成分泌降低,阴虚证增高,但激素生物学作用无法全面解释证的证候和实验室指标改变,不符合证本质标准。

三、 激素作用特点与证发生规律冲突

证的发生规律:可出现在全身性疾病(如阴虚、气虚、血瘀证在高血压病等)、单一器官弥漫性疾病(如肝硬化、慢性肾炎中的相关证型)、单克隆细胞病变疾病(如肺癌中的证型)过程中。

冲突分析:激素多经内分泌方式作用全身,肝脏等并非其特异性靶器官。若激素异常是证本质,会引发多器官弥漫性病变,但实际并非如此,如肝硬化中肾上腺皮质激素异常并未导致其他器官相应纤维化,说明激素不大可能是证本质。

四、 激素在证中的改变是继发性的

激素分泌异常分类:分为原发性(如生长激素异常引发巨人症等)和继发性(如肝硬化时体内激素改变)。

证中激素改变性质:以肝硬化为例,其激素变化是肝脏病变引起的继发性改变。同理,证的全身性病理变化由器官局部病变引发,激素变化是继发性或伴随性反应,非本质性改变。

五、 激素对证候的调节是间接作用

神经系统与激素相互调节,细胞因子也参与其中。激素通过调节细胞因子基因表达影响中医证候,如阴虚证日节律特征与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日分泌节律相反,是因糖皮质激素对 IL - 1 和 TNF 基因表达的抑制作用随时间变化,从而间接影响阴虚证候,证明激素不是证本质。

六、 细胞因子与激素在炎症性疾病中的关系

在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炎症性疾病中,细胞因子(IL - 1、TNF 等炎性与抗炎性细胞因子)对局部炎症起决定性调节作用,内分泌系统的肾上腺皮质激素也参与调节。但细胞因子是病变器官原发性改变,激素是继发性改变,所以激素不是证本质,细胞因子可能是证本质,且有实验证实相关理论。

七、 结语

该文章为中医证本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明确了细胞因子在中医证发生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而激素的变化主要是继发性的。这一理论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中医证的本质,也为中西医结合的研究和临床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未来的研究应当进一步探讨细胞因子在不同中医证中的具体作用机制,为中医证的诊断和治疗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具体详情见原文:2006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中医证本质与内分泌激素关系的理论探讨

2006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中医证本质与内分泌激素关系的理论探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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